(作者:江西省瑞金公路分局谢功福、许菊红)近日,笔者同路政执法人员一起下去感受了几天公路整治工作,发现公路沿线仍有不少群众为一己私利,在公路用地上“垦荒”种菜,而且屡禁不止。公路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时,个别群众还振振有词地说,执法人员损害了他的收益,要讨个说法。
熟不知《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公路用地的范围为:(一)公路两侧有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的,其用地范围为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侧一米的区域;(二)公路两侧无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的,其用地范围为公路路缘石或者坡脚线外侧五米的区域;(三)实际征用的土地超过上述规定的,其用地范围以实际征用的土地范围为准。笔者呼吁居住、生活在公路旁边的广大群众要主动学习《公路法》,做到知法、懂法,进而做到守法、护法,做一个爱路、护路的好公民。[size=2][/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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