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州市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
高州市召开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会议,深入贯彻落实《高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部署新一轮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公路管养规范化、日常化,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近年来,该市在大力抓好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的同时,各级政府和交通公路部门把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列入其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今年,为了使农村公路更好地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该市根据省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精神,结合该市实际,出台了新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农村公路养护改革拉开了序幕。其主要特点是:一是养护责任主体转变。把农村公路原来由乡镇、村委会负责养护的职能转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直接养护,市地方公路管理站是农村公路养护的责任主体。但农村公路的改建、危桥加固或改建,道路事故隐患路段的整治及安全保障工程的职能不作移交,乡镇政府仍是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二是养护机构和人员管理转变。根据该市养护实施方案要求,在各乡镇设立镇级农村公路养护站,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人员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直接调剂安排和聘用,养护人员的工资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直接支付发放,不再由乡镇政府负责。三是路政管理执行主体转变。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配合当地镇政府做好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共同维护好路产、路权。目前,该市的农村公路转养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其中大井、曹江两个乡镇的农村公路已正式交由该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养护,并设立了养护机构,落实了养护人员,为全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