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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村公路养护的三大突破
日期:2011-09-21来源:作者:公路养护
  2007年6月26日,《贵州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标志着贵州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正式全面启动。4年过去了,贵州全省农村公路状况良好,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养护体制实现有效转型 

  按照贵州省政府确立的“创新思路,务求实效,着力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和承载能力,建立健全适应地方经济的养护管理运行机制”的指导思想,本着“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根据各市(州、地)的经济条件和交通发展现状,2007年,贵州省公路局分别选取了经济相对发达的贵阳市、革命老区遵义市、处于矿区重载交通多的六盘水市和民族地区黔南自治州作为改革示范点。在改革推进过程中,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多次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并重点研究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改革工作。 

  2008年,采取省、市、县、乡联动的方式,贵州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进入地市推进阶段。为加强对改革的督促和指导,贵州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的督导小组,重点指导各市(州、地)推进改革,并督促各市(州、地)重点解决机构、人员和经费的问题。截至2008年底,改革工作基本到位,规范统一了全省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明确了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养的资金投入标准,初步建立了新的养护运行体制,实现了管理养护体制的有效转型。具体到实际操作层面,我们着重在改革进度、机构设置、经费保障和落实责任四个方面做了工作。 

  推进改革强调统一性、互动性 

  改革中,我们坚持“急不得、慢不得”的工作作风,稳步推进养护改革,对各市(州、地)的改革方案“成熟一个、审批一个、改革一个”。我们始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镇配合”的原则,大力营造支持改革、关心改革、推进改革的氛围。各级相关部门在支持改革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编委办对编制的核定、财政部门对经费的预算、审计部门对改革前的账务审计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改革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机构设置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 

  根据《贵州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各地着力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方面,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或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积极落实专职管理技术人员,保证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基本建立了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并升格为副科级管理单位。与此同时,各市(州、地)还将管理机构延伸到乡镇。目前,全省有80%的乡(镇)设立了农村公路交通管理站,负责对辖区内的乡道和村道进行管理养护。 

  经费保障注重长期性和稳定性 

  在省级保障方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严格按照县、乡、村道分别每年每公里7000元、3500元和1000元的标准落实了养护工程费,集中用于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和自然灾害的预防与恢复等。 

  2006年,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安排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2.03亿元,2007年为2.31亿元,2008年为2.36亿元,2009年为2.56亿元,2010年为2.699亿元。随着通车里程的增加,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也将逐年增加。在地方保障方面,各市(州、地)及各县(市、区)将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2008年全省到位的小修保养资金为1.24亿元,2009年为1.4亿元,呈逐年递增趋势。 

  落实责任突出法定性和主动性 

  为强化改革的系统性,增强各地的责任意识,贵州省委、省政府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立法工作。2010年2月1日,《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贵州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养”的新阶段。目前,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切实承担起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交通主力、部门参与、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群管群养”的工作机制。 

  农村公路养护实现三个突破 

  启动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以来,贵州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经历了改革的阵痛,也激发了发展的活力,基本实现了管养工作全覆盖,养护质量稳步提高,好路率稳中有升,通行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公路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实现新突破。 

  突破一:责任落实、政府主导 

  全省各地牢固树立“交通引领经济发展”的思想,坚持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己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主导的各种机制。在组织保障机制方面,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基本做到了人员落实、经费到位、措施得力,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资源共享机制方面,各级政府积极发挥自身的宏观调控职能,将政府资源向农村公路管养投入,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缓解了农村公路管养投入不足的问题。例如,铜仁地区行署在全地区设立了1682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事业,这相当于增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投入700多万元;在全地区169个乡(镇、办事处)均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站;全地区落实日常养护经费为计划的119.17%,确保了农村公路的正常管养。 

  突破二:部门履职、行业指导 

  公路交通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不断推进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的提高。强化教育培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农村公路管养技术教育培训,保证了农村公路的管养质量。为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和规范化,贵州省建立了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对所有农村公路实行档案化管理,确保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大力规范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养护资金合理、合法使用,防止发生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现象,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其最大的效益。同时,科学合理安排养护计划,确定了“先主后次、先重点后次要”的原则,做到日常养护、季节性养护和突击性养护相结合,尤其是加强了汛期的养护。 

  积极推进技术创新,添置了养护机械和先进筑路设备,对养路工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技术培训,确保了养护质量稳步提升。强化公路执法,切实加强法规宣传,加大路政巡查的力度,随时掌握公路路产情况,强化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超载行为。 

  突破三:上下联动、组织灵活 

  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工作实施以来,各地结合实际,灵活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首先是充分依靠群众,实现全面发动。各地结合实际,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广泛发动群众集资养路;组织群众对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与经费下拨进行挂钩;通过制订“村规民约”,按照受益原则和就近原则,对农村公路养护推行“门前公路三包”制。 

  其次是强化制度建设,突出上下联动。积极推进管养工作的制度建设,各地结合实际,制订了《公路养护考评细则》、《护路公约》、《农村公路十不准》和《养护路段责任书》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然后是打造养护典型,实现示范带动。各地有重点地选择优质养护路段,打造了一批农村公路养护样板路。通过召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促进养护技术交流,树立养护典型,充分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最后是坚持因地制宜,实现创新推动。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思路,开辟了养护料场,加快农村公路绿化工作,启动了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中国公路》章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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