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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2-04-30来源:作者:大广高速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为强化我处养护管理,提高养护投资效益,使养护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搞好养护成本核算和规范养护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 适用范围
  凡由我处各管理所实施的高速公路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二、 维修保养定额管理
  1、 维修保养定额
  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xx省交通厅《公路养护工程预算》① 维修保养计划必须于月底25日前报送计划工程科

② 工程量的计算必须准确,标明具体位置和桩号,附上相关的图表;
  ③ 病害、缺陷的描述应详细准确,必要是附照片。
  3、 维修保养计划的审批
  各管理所制定的维修保养计划按时报处计划工程科,经计划工程科审查批复,月初下达各管理所实施,同时抄送监理单位。
  三、 施工
  各管理所必须严格遵守《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局、处养护要求认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圬工砌体维修应杜绝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和在路面上拌制砂浆等不文明施工现象。施工标志必须设置安全、规范,施工人员不按规定着反光安全服不准上路,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四、 维修保养计划变更
  (1) 变更原则
  施工中发现确需变更(工程量超过15%),各管理所可申报变更,其他情况不必提出申报,相应项目在安排下月养护计划时调整。
  (2) 变更程序
  ① 各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计算变更工程量和费用;
  ② 计划工程科确认方案,核算工程费用,再批复实施。
  五、 验收和拨款
  每月月底由计划工程科组织维修保养验收。
  (1) 验收依据
  验收人员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养护考评办法和处批复的维修保养计划进行验收。
  (2) 验收和拨款程序
  ① 各管理所向验收人员汇报当月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并提交分项工程自检和试验资料;
  ② 验收人员逐项进行检查或抽查,核实工程量,评定工程质量;
  ③ 形成验收纪要,以清单形式反映养护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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