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千阳段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日期:2019-03-26浏览:
为使《中华野生动物保护法》做到人人知晓,不触碰到法律法规“红线”,3月25日千阳段组织全段职工逐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确保实施不走样,贯彻落实不变形,夯实职工学法懂法,对禁止违法经营利用及食用野生动物和栖息地,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等一系列保护制度,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食用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章节进行讲解学习,并要求职工在日常养护作业巡查中发现有不清楚的野生动物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上报,对有违法行为的人和事要加以制止,在行动上做到不食用、不乱杀、禁止捕杀伤害野生动物。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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